日本政府宣布擴大地方政府向新創企業採購的通道。負責產業政策的經濟產業省與主管地方行政的總務省已於8月4日向全國地方自治團體發出通告,鼓勵積極運用《地方自治法施行令》第167條之2第1項第4號所規定的「第4號隨意契約」,以更便捷地購買新技術與新服務。配合此舉,當地方政府採購已入選中央政府「J-Startup」計畫的企業產品或服務時,可比照「他地已認定」情形,免再重複徵詢專家意見之程序。經濟產業省並於8月6日替換部分資料後再次公開說明,顯示政策推動節奏加快。
日本地方政府的契約原則上採一般競爭性招標,但在《地方自治法施行令》第167條之2第1項列明的事由下,得以「隨意契約」方式辦理。其中所謂「第4號隨意契約」,係為促進「開拓新事業領域」而設,使地方政府能以非招標方式,採購創新度高但市場實績或既往交付紀錄不足的商品與服務。這一框架長期被視為在既有公部門採購評估重視財務穩健與履約實績的前提下,為新創企業打開的一道有限但關鍵的入口。
按既有作業規範,地方政府若要以第4號隨意契約採購新創的新品項或新服務,須要求企業提交「開拓新事業領域計畫」,並徵詢兩名以上具學識與經驗者的意見後,方能認定與購買。不過,一旦已有其他地方政府完成該項目的認定,後續再購買者可免重複徵詢專家意見。此次通告的重點,在於把由經濟產業省運作、用以遴選具成長性與創新性的「J-Startup」計畫,與地方政府的第4號隨意契約認定流程直接銜接。由於J-Startup的企業審查已包含兩名以上專家意見,日本政府據此視為等同於地方採購時的專家審查效果,地方政府因而可在採購這些入選企業的商品或服務時,省略專家意見徵詢程序。
程序簡化可同時減輕雙方行政負擔。對地方政府而言,無須在早期自行承擔評估未經充分驗證產品的風險與成本;對新創企業而言,則可避免在不同地區重複接受審查所耗費的時間與費用。政策目的更進一步指向把公共採購作為「首位客戶」與「實證場域」:新創能在真實行政環境中測試技術、累積交付實績,進而擴散至其他公部門或民間市場。這在行政數位化、人工智慧與機器人、節能減碳、醫療與照護、交通與災害管理等技術快速演進、需求日新月異的領域尤為關鍵。
本次強化方向也與日本成長戰略一脈相承。根據7月21日的內閣決議「日本成長戰略」,中央政府將每年定期調查各地運用第4號隨意契約辦理新創採購的情況,並提供促進使用的建議與支援,同時把優良個案在全國擴散,避免制度只停留在紙面。總務省已著手盤點各地第4號隨意契約的執行情形並彙編「案例集」,分送地方政府並上載於官網,作為實務參照。
從政策設計可看出,日本正嘗試把新創扶植的重心,從資金與研發階段的「培育」,擴展至以公共部門「創造需求」。在許多面向公共服務的技術上,新創常見的難題是缺乏初期客戶與試驗場域;公共採購一旦成為首批需求,不僅能加速技術驗證,也可為日後招標與商業化建立可量化的交付與運維紀錄。這對長期由大企業與既有供應商主導的公部門採購市場,具有結構性補位的意義。
但最終成效仍取決於地方政府實際採用的意願與能力。即使法規賦予隨意契約的依據,實務上承辦單位往往顧慮審計或特惠爭議而趨於保守。中央政府宣示每年追蹤執行、蒐集與擴散成功案例,某種程度就是為地方降低爭議風險,提供可複製的合規與評估範本。未來觀察重點將落在兩項指標:透過第4號隨意契約完成的實際採購量與參與的新創數是否穩步增加,以及案例是否能在行政領域間擴散形成網絡效應。
值得一提的是,韓國也推動以公共部門支持創新產品的制度,例如創新產品指定與試點採購等;此次日本把中央的J-Startup認定與地方的隨意契約程序直接連動,提供了東北亞在公部門創新採購設計上的另一種路徑。相較之下,日本的強調重點在減少重複審查、加速跨區流通,並以中央背書提升地方使用意願,後續如何轉化為新創實際營收與在地解題成效,將是檢驗政策成敗的關鍵。



